关于要求晋升非领导职务的申请

关于要求晋升非领导职务的申请 关于要求晋升非领导职务的申请中共富宁县委组织部:申请人梁春仙,女,壮族,现年49岁,中共党员,中专文化,1980年4月参加工作,工龄31年,1987年10月25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要求晋升非领导职务的申请 ,供大家参考。

关于要求晋升非领导职务的申请

  关于要求晋升非领导职务的申请

  中共富宁县委组织部:

  申请人梁春仙,女,壮族,现年49岁,中共党员,中专文化,1980年4月参加工作,工龄31年,1987年10月25日富宁县劳动人事局以富劳人干(1987)181号文件确定为科员(任科员17年);2004年3月31日中共富宁县委以党组发(2004)59号文件确定为副主任科员,现在县国土资源局工作。在31年的工作中,兢兢业业、甘于奉献,听从领导安排,认真专研业务,从未有过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自1994年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并于1990年6月、1996年6月先后两次被中共富宁县委、县人民政府评为“土地管理先进个人”,2002年2月被州人民政府评为“土地祥查先进个人”称号。根据富宁县委富发(1999)11号文件《富宁县县乡党政群机关非领导职务设置办法》第三条第六款:凡男工龄满三十五年,女工龄满三十年的行政人员,可确定为主任科员(干事),不占单位比例限额,享受相应的政治经济生活待遇。第四条第一款:主任科员(正科级干事)应具备中专、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任副科级职务三年以上的规定。从德、能、勤、绩各方面的要求来考查,我都具备享受主任科员的条件。故特向县委组织部申请评定为主任科员,恳请批准为谢!

  特此申请

  附:个人简历

  申请人:梁春仙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个

  人

  简

  历

  1970年9月至1975年7月在谷拉乡那标完小小学就读;

  1975年9月至1977年7月在谷拉乡谷拉中学就读初中;

  1977年9月至1979年7月在者桑三中就读高中;

  1980年4月至1984年1月在谷拉乡化纳小学任教;

  1984年2月至1989年5月在谷拉乡政府任计划生育专干;

  1989年6月至2002年3月调富宁县土地管理局工作;

  1997年9月至2000年7月参加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学习取得中专文凭;

  2002年4月至今在县国土资源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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