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对幼儿园安全的监管研究

摘 要:本研究采用文献收集法和访谈法相结合,从岳麓区对幼儿园安全监管的职责、岳麓区对幼儿园安全监管的制度、岳麓区对幼儿园安全监管的措施三个方面梳理出岳麓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的安全监管政策和采取的措施,以分析本区域已有工作为基础,提出加强和改善幼儿园安全监管的对策。

关键词:安全;安全监督;安全管理;政府;幼儿园

中图分类号:G61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5-9214(2015)12-0005-02

儿童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未来,每个家庭的幸福和希望。由于三至六岁的幼儿具有活泼好动、好奇心强等特点,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且他们大多数时间是生活在幼儿园里。因此,加强幼儿园安全监管,确保幼儿园人身安全是幼儿园工作的头等大事。幼儿园的安全监管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它不仅需要幼儿园加强自身的安全监管工作,本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把安全监管工作做细做实,为广大幼儿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同时还需要教育、公安、司法、建设、交通、文化、卫生等其它部门以及家长和全社会多方面的努力和支持,全面加强对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监管,坚持贯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共同建立安全防范体系,提高幼儿园的安全防范能力。因此,研究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幼儿园安全的监管十分必要,对于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提高幼儿园安全监管工作质量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对幼儿园安全监管的职责

幼儿园的安全监管是一项重大而又复杂的系统工程,它不仅需要幼儿园加强自身的安全监管工作,同时还需要政府部门、家长和全社会多方面的努力和支持,全面加强对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监管,共同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建立全覆盖的安全防护体系。因此,明确政府部门、家长和社会对幼儿园安全监管的职责,对于幼儿园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提高幼儿园安全监管工作质量,确保幼儿园安全监管工作顺利进行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1.区级政府领导和部门监管责任

幼儿园安全环境的创设除了需要自身的安全监管之外,还需要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对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监管。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监管,国家教育部门联合公安部等其它部门于2006年9月制定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的第六条提出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履行学校安全管理职责”。此外,《管理办法》还对教育行政部门、公安机关部门、卫生部门、建设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交通部门、文化部门、新闻出版部门、工商等部门应该履行的具体职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从而确保各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

2.园长的管理责任

我国幼儿园是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是幼儿园的第一责任人。幼儿园要在上级政府部门宏观领导下,由园长统一对园内工作全面负责。在幼儿园所有事务中,安全管理是幼儿园工作的核心。因此,园长应当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幼儿园的安全管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防范第一”的思想,建立健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岗位人员职责,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共同做好学校安全和综治安全。

3.家长的监护责任

对幼儿的安全管理离不开家庭的配合,家庭是幼儿主要的活动场所,父母是幼儿的家庭教师。幼儿家长作为幼儿的第一监护人,必须树立为孩子负责的意识,对幼儿的安全要有高度负责的态度,遵守幼儿园接送制度,凭接送卡接送孩子,确保幼儿人身安全。政府要调动家长参与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并且要运用图片和宣传板等形式,进行广泛地宣传,提高家长的安全意识,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

4.全社会的参与责任

安全是人类最基本和最重要的需求,安全就是生命。但近年来,幼儿园安全事故层出不穷,意外伤害事故已成为影响幼儿健康成长的第一杀手,安全问题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因此,加强幼儿园安全监管,确保幼儿的人身安全成为亟需解决的一个重大社会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共同努力,从而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幼儿园安全工作的局面。

二、对幼儿园安全监管的制度

制度不严、管理不善,是幼儿园安全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区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确立对幼儿园安全监管的制度,是做好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重要保障。通过制度来加强管理,在制度的约束下,坚持以幼儿为中心,把幼儿的安全管理始终放在首位,使各个部门都承担起安全管理和教育的责任。岳麓区政府在上级政府部门精神的指导下,确立了健全而又全面的安全管理制度。具体包括:办园审批制度、安全工作联系制度、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制度、安全隐患整改督办制度、幼儿园安全自查制度、安全工作定期报告制度等等。

安全工作定期报告制度是指幼儿园在安全自查的基础上,各负责人对自己所负责范围的安全工作定期向园领导小组汇报,同时发动全园每位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关心幼儿园的安全,发现隐患及时汇报。此外,幼儿园也要定期向上级领导部门进行汇报,从而方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对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监管,确保幼儿园财产和师幼的人身安全不受损失、损害。

三、对幼儿园安全监管的措施

儿童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未来,每个家庭的幸福和希望。由于三至六岁的幼儿具有活泼好动、好奇心强等特点,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且他们大多数时间是生活在幼儿园里。因此,加强幼儿园安全监管,确保幼儿园人身安全是幼儿园工作的头等大事。幼儿园安全管理是一项重大的工程,做好幼儿园安全工作,需要幼儿园自身及政府部门的共同监督和管理。政府部门除了明确对幼儿园安全监管的职责、确立对幼儿园安全监管的制度外,最重要的是采取必要的安全监管措施,将制度和职责落到实处,使幼儿园明确安全管理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通过对岳麓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安全监管政策和采取的措施进行梳理,整理出区政府及相关部门针对幼儿园安全监管采取的措施包括:园长专题会议、设置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培训、开园工作检查、年度安全工作考核、不定期安全工作抽查、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周边环境整治、安全事故预防及处理方案、聘请长期法律顾问、资金投入等。

园长专题会议是指岳麓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会定期组织幼儿园院长开展安全工作的专题会议,学习有关安全法规文件的精神,下达幼儿园安全方面的通知,讨论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管理,从而提高园长的安全防范意识,高度重视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

设置专职安全员是指岳麓区政府要求每个幼儿园必须设置一名专职安全员,负责组织和管理幼儿园的安全工作,并对其进行培训。幼儿园专职安全员的工作内容包括检查幼儿园的设施设备、做好安全检查记录、组织安全演练、开展安全讲座等。

开园工作检查是指为确保幼儿园开园工作的顺利进行,岳麓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每学期开学前会对幼儿园进行安全工作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幼儿园的食品安全、消防器械安全、大型设施设备安全等。

周边环境整治是指岳麓区政府联合卫生局、交通局等部门对幼儿园周边的环境进行整治,针对幼儿园周边是否有非法网吧、小卖部、摊点等进行检查,并维持幼儿园周边交通安全,从而确保幼儿园拥有安全的周边环境。本研究在对幼儿园周边环境安全进行调查时发现,有少数幼儿园反映幼儿园周边交通拥挤,处于交通干道,无专人维持交通秩序。这表明岳麓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周边环境整治方面还有待加强。

安全事故预防及处理方案是指为积极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岳麓区政府督促幼儿园学习安全事故预防及处理方案,认真学习《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从而确保幼儿园的教职员工能够处理安全紧急事故,掌握必要的应急知识。

聘请长期法律顾问是指岳麓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选聘优秀的法律工作者担任幼儿园的长期法律顾问,协助幼儿园检查落实安全制度安全事故处理、定期对师生进行法制教育,对园长进行法制培训,提高园长的法律意识。目前,岳麓区政府还未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这也明确了安全监管工作今后需要努力的方向。

资金投入是指岳麓区政府会对幼儿园的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专项资金的投入,针对不同地区、不同性质幼儿园的实际情况,进行符合实际情况的专项资金投入,这为做好幼儿园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重要的物质基础。

综上所述,岳麓区政府及相关部门针对幼儿园安全监管工作,明确了具体的职责、制定了健全的制度、采取了齐全的措施,大大提高了幼儿园安全监管工作质量。但需进一步明确的是,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岳麓区政府对幼儿园安全监管的力度和深度还有待加强,某些方面还存在着不足之处。例如,对幼儿园安全进行不定期抽查的次数还有待增加,幼儿园园长的法律意识还有待提高,特别在普及急救措施方面,岳麓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还应对幼儿园开展相应的培训,掌握安全紧急事故有关的知识,提高教职员工的急救能力,这也是岳麓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今后需要重点推进的工作。总之,幼儿园安全监管工作是一项复杂而又重大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部门、幼儿园、家长和社会等多方面的参与和支持,共同树立安全防范意识,从而为幼儿营造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促进其幸福、健康、快乐地成长。

(作者单位:1.湖南师范大学小学;2. 湖南师范大学幼儿园)

基金项目:本文系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岳麓区学前教育均衡发展的实践研究》中的子课题“岳麓区幼儿园安全监管研究”(Ylqkt201302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推荐访问:监管 幼儿园 政府 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