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社保处党支部疫情防控事迹材料(全文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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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社保处党支部疫情防控事迹材料(全文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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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处党支部疫情防控事迹材料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关键时期,市财政局社保处党支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市局党组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做到春节期间休假不缺人,积极会同市卫健委、市商务委、市经信委、市申康中心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深入研究疫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及时出台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政策性文件,确保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各项工作落实。

  一是坚守岗位、勇于担当,积极投身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疫情就是命令,疫情就是召唤,疫情就是责任,支部党员干部主动放弃春节假期,坚守岗位。根据市局党组关于疫情防控形势预判的统一工作部署,1月22日迅速拟写了疫情防控工作资金保障方面的应急预案,从保障医疗卫生经费、确保确诊病人得到救治等方面,为市局形成总的保障工作应急预案提供素材。1月27日,市局建立疫情防控财政保障工作机制,明确社保处对外负责,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审计局、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建立工作协商机制,及时汇总资金需求,制定经费保障政策方案,确保不因经费问题影响疫情防控。

  二是迅速行动,及时响应,制定出台疫情防控财政政策。

  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国家出台有关政策后,社保处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迅速行动,加急加班,第一时间会同市卫健委、市医保局等部门,研究制定本市财政经费保障政策。1月23日配合市医保局出台《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1月26日会同市卫健委制发《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经费保障政策的通知》;1月28日配合市医保局出台《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医疗保障工作的补充通知》,及时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对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救治保障的要求,明确了对确诊和疑似患者医疗费用的财政补助政策;2月2日制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及时落实财政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本市患者救治费用补助政策,对参加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给予临时性工作补助,对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经费予以保障,有效支持防控工作。

  三是主动作为、加强对接,全力做好疫情防控资金保障。

  社保处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主动加强与预算单位、各区财政沟通,积极对接资金需求情况,及时下达和追加预算资金,做好财政投入统计工作,确保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到位。主动与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工作协商,对其提出的提升定点医疗机构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的应急救治能力经费需求,应急办理动用市级预备费追加预算手续,将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并积极参与研究疫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中市级医院的分配方案。认真做好向财政部社保司日报疫情防控有关财政投入数据统计工作,细致地与市级单位相关部门、各区财政对接数据、规范填报口径,尽力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合理性。积极做好向财政部社保司财政投入政策口径请示、日报疫情防控有关财政投入情况汇报撰写,与市卫健委财务部门充分沟通研究分配方案,应急下达基本公共卫生(疫情防控)、疫情防控项目等中央补助资金,并与区财政做好相关政策对接与解释等工作。同时,作为市联防联控成员单位,及时做好工作小组政务信息以及本系统出台政策措施日报工作。

  在严峻的疫情考验面前,社保处党支部持续提高政治站位,带领党员干部冲锋在前、各司其职、恪尽职守,按时完成各项应急任务,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上下齐心、共克时艰的信心和决心,全力支持做好疫情防控资金保障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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